我要上訴長沙兆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公司 登記 地址 出租簽瞭合同不履約作瞭許諾不兌現)


我要上訴世紀陽光開發商應用購房合同入行消費欺詐的蒙說謊行為
園根本不存在。沒有所謂的淑女,根本就沒有。(簽瞭合同不履約、作瞭許諾不兌現)
  
  上訴對象:
  湖南省長沙市寧鄉縣城世紀陽光小區開發商—長沙兆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寧鄉縣城玉潭鎮一環北路112號
  註冊地址:長沙市雨花區韶山中路421號方園商務樓503室
  法人代理:盛茵(女) 德律風:0731-82753578 87809888 手機:13975102855
  
   我是20地址出租07年10月7號一次性付款30萬元,購公司註冊置的寧鄉世紀陽光的商品房,同時付清瞭打點產權的所有營業地址的稅費二萬元元,總算計32萬元。並劈面辦好瞭商品房掛號受工商登記權委托書並交齊瞭所有的的打點產權所需材料(含成分證,戶口簿,規劃生養證的復印件等等,比來他們說由於本公司登記地址公司註冊的計生證過時瞭又要我補辦瞭一個新的),並在30天內陪伴開發商事業公司地址出租職員到寧鄉房地局就地辦營業登記地址好瞭商品房預售合同存案手續,同時應發開商的要求在2008年2月12日打點瞭收樓交鑰匙手續(但物管費現實收取時光為2007年1月1日盤算的);按合同商定開發商必需在屋子交付後360天辦設立公司妥二證.但開發商不按購房合同商定時光凌駕近八個月瞭至今都沒打點好產權證(後經到房地局查問開發商辦商業登記地址妥棟證的時光都是在2009年3月份),同時也不給予業主公道的經濟上和精力的象征性抵償設立登記。一點誠信商業登記都沒有.按法令規則:我多次口頭和書面公司註冊建議公司登記地址退房公司地址和要求付出守約金申請,但開發商拒不執行30天內辦妥退房退款手續的書面許諾:,並且滿口胡言編造出各類毫無原理的理由來搪塞本答允擔的責任,同時經查證本人在二年前交商業註冊登記給開發商代收的公司地址契稅和其它相地址出租干所需支出最基礎就沒在收房前後360天內上交到房地局或稅務局,產權證能實時辦上去嗎?這豈非不該該由開發商負擔所有的責任嗎?
  
地址出租  以下是我和開發商其時購房時白紙黑字寫的合同,並商業地址在房地局備瞭案應當說有法令效率嗎?
  
  (一)購房合同第十二條:出賣人包管發賣的商品房沒有產權膠葛和債務債權膠葛。因出賣人因素,形成該商品房不克不及打點產權掛號或產生債務債權膠葛的,由出賣人負擔所有的責任.
  
  註冊公司(二公司登記)購房合同第十五條購房合公司登記地址同關於產權掛號的商定。
    出賣人應該在商品房交付運用後(2008年1月1日之前為交房刻日)360日內,將打點權屬掛營業註冊地址號需由出賣人提供的材料營業地址報產權掛號機關存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克不及在規則刻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兩邊批准按下列第1、2項處置:設立登記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工商登記人建議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營業地址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10%賠還償付買受人喪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公司登記地址的10%向買受人付出守約金,合同繼承執行。
  
  本人要求當局相干本能機能部分依法執行法令付與你們的權利,按照《湖南消費者權益維護條例》和《中華人平易近共列國合同法》嚴厲當真查處這些以合同為名實為說謊錢的市儈行為,切實維護好泛博人平易近設立公司群眾的符合法規權益,盡力創造一個真實協調社會,而地址出租不是高屋建瓴行政不作為,成果激發出群體事務.給黨和人平易近當局臉上爭光,形成一發不成拾掇的效果.
  

打賞

0
點贊

公司登記

註冊地址
主帖得到的海角分:0

舉報 |

樓主
| 埋紅包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